上海近百位政协委员联合提案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中新网上海1月12日电(记者 范宇斌)“人们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竞争压力不断加剧,民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与日俱增。”正在此间举行的2023年上海市两会上,近百位上海市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建言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数据显示,精神心理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居首位,占疾病总负担的20%。
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上海明佳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赵丽佳12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在上海,每5个人中就有1人一生中会遭受精神心理疾病的困扰。”
以上海市为例,当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等积极推进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和政策支撑,积极探索行业自律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上仍存在诸多问题。”赵丽佳坦言,问题主要体现在“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教育培训乱象丛生;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良莠不齐;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数量供不应求”。
这份提案提到,“当前,有关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等相继发布心理健康培训项目,但是项目内容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对心理健康服务事业发展带来隐患。”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迫在眉睫。”赵丽佳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心理咨询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许多为非心理学和精神医学专业,专业能力不足,法律伦理意识淡薄,服务质量难以保障,导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中国目前尚无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记者了解到,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主要是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据悉,截至2017年,中国约有120万名持证的心理咨询师,仅有3万-4万人从事心理咨询行业的专兼职工作,全国心理治疗师数量则仅有数千人。
与此同时,多位专家学者表示,新冠疫情在心理健康方面的影响持续时间至少是十年、二十年以上,很多人都可能会面临焦虑、抑郁、失眠和社会交往等问题。“加快提高心理健康服务供给数量已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赵丽佳如是说。
对此,近百位上海市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建议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规范治理和行为自律,进而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这份联合提案中指出,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方面,可以积极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工商、民政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对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服务规范、服务收费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大力依靠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
行业自律管理同样关键。这份联合提案建议,政府要加大对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提升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要壮大行业协会专兼职人员队伍,构建功能完善的组织结构,积极吸纳新的会员单位,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开展专业人员能力培训、参与制订地方性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构建完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等。
此外,可以积极探索“赋权”行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行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推进监管执法和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鼓励行业组织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处理、失信惩戒等方面发挥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发挥信息化的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数据库等。(完)
【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