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悬念揭晓!******
文/王恩博
明天,全球的中国经济关注者将把目光投向北京西长安街11号。
1月17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届时,中国全年GDP增速、人口总量、人均收入、就业情况等核心经济数据将公布。
在这个遭遇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的年份,中国经济将如何交卷?从近期各方面陆续公布一些先行指标中,或能看出一些端倪。
外贸规模创历史新高
外贸是疫情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中国外贸在2021年高基数基础上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分季度看,2022年一、二季度进出口总值分别超过9万亿元和10万亿元,三季度更增至11.3万亿元,创季度规模历史高点,四季度继续保持11万亿元水平。
整体来看,去年中国外贸规模首次突破40万亿元关口、连续6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出口国际市场份额连续14年居全球首位。这份成绩单依然可以用“亮眼”形容。
不过,随着主要经济体持续收紧货币政策,国际需求明显走弱,中国外贸仍然面临挑战。中国银行研究院认为,2022年末中国出口增速有所放缓,国际需求走弱、疫情扰乱生产秩序是主要原因。
在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的背景下,2022年中国出口规模创历史新高,反映出口竞争力和韧性犹在。预计2023年全球经济衰退风险上升、外需不足将使出口增速承压,但供应链完整、稳定有望助力中国出口份额维持稳定。
金融数据平稳收官
金融数据方面,2022年也实现“平稳收官”。
2022年12月末,中国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1.8%,增速比上月末低0.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8个百分点,市场流动性继续保持合理充裕。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分析称,2022年以来,在稳增长基调下,货币和财政政策持续协同发力,基础货币投放加大,市场流动性维持充裕,M2增速达到近6年来最高水平;后期伴随财政支出力度放缓等,M2增速虽有所回落,但仍维持在较高水平。
新增信贷数据也有积极表现。2022年12月份,中国人民币贷款增加1.4万亿元,同比多增2665亿元。去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1.31万亿元,同比多增1.36万亿元。
展望2023年,温彬认为,信用扩张有望继续加力提效,在稳增长、扩内需诉求和海外加息约束弱化下,今年货币政策将维持稳健宽松格局,聚焦扩大有效需求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继续呈现总量型和结构性并举的特征,降准降息仍有空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保持在较低区间,以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
2023年中国经济有望迎反弹
除了外贸和金融领域外,还有一些数据释放出积极信号。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秀文此前撰文透露,尽管2022年经济增长速度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但其他多项指标较好完成,一些面向未来的结构性指标有突出表现。
例如,预计2022年经济总量超过120万亿元。产业升级取得积极进展,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和出口量均为世界第一,特别是出口达到70万辆、增长超过1倍。粮食产量连续八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在全球通胀创40多年新高的情况下,中国物价总水平保持平稳,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左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在此背景下,官方综合研判,2023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明显下滑,而中国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形成一个独立的向上运行轨迹。汇丰环球研究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刘晶也表示,经济重启是2023年的关键主题,预计在短暂过渡期后,中国经济增长将从明年第二季度开始强劲反弹。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