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农家书屋成“文化粮仓”******
光明日报记者 周仕兴 光明日报通讯员 覃蔚峰
农闲时间,广西百色市德保县城关镇云梯村村民罗美奇来到村头的农家书屋,翻开一本《广西特色蔬菜栽培技术》认真读起来。“农家书屋的书贴近农村、契合农民,从中了解政策、学习知识后发展生产,乡村振兴有奔头,美好生活有盼头。”罗美奇高兴地说。
当下的百色,通过农家书屋“充电”的人越来越多。“农家书屋已然成为乡村振兴的‘文化粮仓’。”百色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赖荣生介绍,百色市从2008年启动农家书屋建设,2013年建设数字农家书屋,到2022年实施农家书屋提质增效工程,一个个设施齐全、配套完善的农家书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如今,全市已建成1856个农家书屋和28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农家书屋。
搭建阵地:打通惠民“最后一公里”
走进那坡县坡荷乡弄耀村农家书屋,一排排书架整齐划一,一册册图书陈列有序。“有红色革命书籍、有养殖技术书籍,还有小朋友们爱看的各类故事书,图书种类齐全,还能通过线上模式扫码阅读。”该村退休老党员黄廷义说,“小小书屋”成为群众长知识、学技术、学本领的“小课堂”,群众闲暇时既打发了时间,也充实了自己。
在靖西市龙邦镇护龙村“国门书屋”,近期开展多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村民济济一堂,交流心得。管理员梁宇告诉记者,自从村里有了“国门书屋”,村民们农闲时都会来这里看书,书屋已成为边民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
“作为老区,百色市高度重视农家书屋这项文化惠民工程,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百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应学说,2010年,该市为了建设好农家书屋,先在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以人口比较集中、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好的村委会为中心,把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农村党员远程教育中心、文化大户、致富能手家等地方,打造了36个农家书屋建设样板。随后,全市以样板来规范建设农家书屋,严格按照“六有一保证”进行规范化建设管理,即有图书室、有“农家书屋”牌子、有图书柜、有阅览桌椅、有制度、有专兼职农家书屋管理员、保证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6小时。
为使农家书屋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百色市完善了规章制度,明确农家书屋职责,按有人管理、按时开放、方便群众的原则,做到借还有登记,群众需求有记录。
“农家书屋姓‘农’,要建成农民自己的书屋。”百色市新华书店副总经理李佳蔚说,在充分征求农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配书计划,将党报党刊和适合农民阅读的政治、经济、科技、法律、卫生、文艺、文化教育等出版物配向农家书屋,满足农民的多样阅读需求。同时,有针对性地配备少儿类、文化类等书籍,增配农技书籍,并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分享活动,使农家书屋成为乡村儿童“关爱站”、群众致富“加油站”。
“文化粮仓”:既“富脑袋”又富口袋
走进凌云县平怀村农家书屋,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宽大书架,上面整齐摆满着各种书籍,窗明几净,透过玻璃窗,一幅优美的田园风光画卷呈现在眼前……
“祖辈吃尽了知识匮乏的苦头,在发展桑蚕产业的同时,我们决心建设好自己的文化阵地。”平怀村党支部书记郁再俭介绍,2020年,平怀村农家书屋经过第4次搬迁后,结合乡村风貌进行升级改造。如今书屋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馆内书籍囊括中国文化、儿童读物、生态自然科普和健康科普等近2000册,配套有桌椅、茶水、咖啡餐饮服务台等设施,所有设施均免费向全体公众开放。
“农家书屋不仅丰富了农民朋友的文化生活,吸引他们远离牌桌,走向书桌,成为农民致富的好‘帮手’,还帮助他们掌握信息,提高文化水平,找到致富门路。”平怀村驻村第一书记林春蕾说。
“我以前因为家里穷读书少,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村里建有书屋,有空都会去看书,很多养蚕、养猪的技术都是在那里学到的。”平怀村养蚕、养猪大户张桂林告诉记者,平怀村农家书屋在培养新型农民、实现先进文化扎根基层、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一批致富带头人,平怀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村、全国巾帼脱贫示范基地、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
数字赋能:筑起智慧“加油站”
在百色的农家书屋,扫码就可以阅读海量书籍。
田林县平塘乡兴六村农家书屋里,村党支部书记卢世青手把手教村民文应学登录“百色数字农家书屋”。简单操作后,文应学找到了如何养马的书籍,认真研学起来。
“如今,百色农村都通网络了,手机、平板、电脑等已进入农村群众生活,农家书屋的传统纸质图书期刊不再是乡村群众汲取知识的唯一载体,也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移动阅读便成为新风尚。”百色市图书馆馆长覃伟说。
2021年,百色市开始建设互联网数字农家书屋,利用百色市图书馆数字图书期刊资源,通过微信扫码关注百色市图书馆,打开云悦读,就可以随时随地免费阅读图书馆电子图书和期刊,让使用者轻松实现掌上扫码“博览群书”。
2022年,百色市将“百色数字农家书屋”配送到全市1884个农家书屋,让乡村读者在家就能扫码免费阅读市图书馆的电子图书和期刊,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将“精神食粮”输送到千家万户。
由点到面,串珠成链,惠及全民。农家书屋日益成为百色农民群众不可或缺的“精神家园”,不仅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陶冶了村民的情操,更为乡风文明建设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能。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09版)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